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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018年6月26日  广东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gdlsxs.com/
(一)什么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和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资助境内组织和个人实施刑法第102条至105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有资助行为;二是资助的对象是境内组织机构、个人;三是被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实施危害相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3、本罪的主体是境内外的 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案件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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